| 1、 |
公开办事程序,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。严格按照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》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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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、 |
实行限时服务,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;食品和消毒杀虫用品、水质样品、化妆品分别于收样后15、10、4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;突发事件样品应在5日内出具检验报告;客户要求加急的样品,在与客户商榷的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。 |
| 3、 |
及时处理疫情,接到较大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疾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,调查处理人员按照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》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和采样检测、检验等处理工作,防止传染病的暴发流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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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、 |
预防接种门诊,预备国内外推行的各种Ⅱ类疫苗,24小时应诊,并耐心、细致地做好狂犬病、乙型肝炎、流感等传染病的预防和相关知识的宣传、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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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、 |
实行首问负责制,遵循“质量第一、客户至上”的原则,确保监测数据科学、准确,检验结果公正、有效。保护客户机密,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。 |
| 6、 |
不以权谋私,不弄虚作假。不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,向服务(委托)单位索取钱物、礼品。对违反规定者,本单位接到举报后,一经查实,按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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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7、 |
热情接待群众来信、来访、妥善处理各类投诉、抱怨。 |